烟台日报电子报刊2025/5/17进退维谷是什么意思
1947年初夏,胶东展开土改复查运动,目的是从经济上彻底消灭封建剥削,从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消灭赤贫,将各级干部多占的群众斗争果实退还给农民,真正做到“土地回老家,房子大搬家,牛羊财物原业主,劳苦农民坐天下”。然而,随着运动的深入,有些县、区、乡的农民,在当地干部的带领下涌进烟台市区,要分农村复查对象在城市的工商业及房产,称这些资财与封建剥削有关。入城农民理直气壮,工商业主惊慌失措,一时间流言蜚语满天飞,社会秩序骤然紧张。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情况,烟台市委感到进退维谷:若支持农民行动,必然破坏城市经济;若反对,则会触怒农民,兼有对抗运动之嫌。工作人员汇集各方意见,分析研究后向农民作出的解释,并没有取得上级领导层的一致认同。个别领导在耳闻烟台市“不愿配合农村土改”的反映后,认为市委执行政策有问题,甚至有人提出,烟台市有外国人的别墅,其花园占地也不少,为什么不可以分给农村农民?资本家的房产、工商业为什么不可以分给农民?别的地区不是提出了在城市里追封建、挤封建、挖封建根子吗?
1947年,从敌伪统治下获得解放仅一年多的烟台市又面临着反动派挑起内战的威胁。在战争临近的大环境中,人民民主政府与全市人民风雨同舟,一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积极推动工商业发展;一面部署落实政权变换时期全市民众生活基本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战争对城市设施、人民生活的伤害。这种主政者的担当,为烟台近代社会发展史留下了庄重的一笔。
1947年3月12日,《烟台日报》一版刊登市长姚仲明、政委滕京禄回复某老先生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老先生:来函拜读。及时反映下情,使政府有所参考,深为感激!对政府之恭维,愧不敢!至于有人仍疑虑“工商业繁荣,商人发财得利”后,可能引出另外纠纷,其实不必如此多虑!毛主席早已声明:发展工商业,使工人适当改善生活,使资方有利可图,此乃坚定不移之政策。吾等力行不怠!阁下所云临近各村所发生之情况,当派员调查,是非判明,即作定夺。尤盼阁下能来政府详谈,欢迎多提意见。大家向政府提意见,即是帮助政府,政府始能将事办好,多贡献于人民。祝发财。
在市区周边敌人重兵压境、内部百废待兴之际,烟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一封匿名信(落款为“无智小民”),采取公开信的方式解其疑虑,可见涉及问题并非个别现象。早在1946年初,对于解放区城市如何促进工商业发展曾有两种不同意见。有人倾向于沿用农村土改运动的方式,将市区的工商业资产分给工人、店员及各行业群众,认为这样能体现工人当家作主,激发他们的革命热情。有个别工厂闻风而动,分得生产工具者情绪高涨。此时,烟台的邻近地方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瓜分工商业资产的现象,有当地群众及烟台附近的农民以种种借口进入烟台“分浮财”。这些行动又迅即影响到一些领导干部。在一次区委负责人汇报工作会上,有人提出,现在工人、店员仍被开工开业的工厂、商店剥削着,怎么能树立起主人翁思想!这对发动群众很有阻碍。也有人说,现在一些开工开业的工厂、商店,青年职工都参加了民兵,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可他们在商店站柜台也背着枪和手榴弹,买东西的人都很害怕。这些民兵一听到哨响,或者听到“开会去”的喊声,就急忙撂下工作跑了,经理不敢说什么,只好停工停业,对此有顾虑。许多人认为这样下去,势必导致工商业倒闭。
这时,永康钟表厂出现新情况,工人将各自分得的部分生产工具拿回家后,因为不配套,谁也无法进行生产。有些工人感到后悔,觉得必须重新组合生产,工厂才有前途,工人才有出路。
针对这些不同认识,市领导带头进行社会调查。他们走街串巷,发现工厂、商店歇业者不在少数;还有部分厂店虽能维持开工开业,但由于摸不清政府政策,仍持等待观望态度。种种原因导致市面萧条,相当一部分工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如果工商政策继续含糊不明,工商业主难以安心经营,失业者会不断增加。
就在市委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时,周恩来由南京捎信给烟台市委,说宋庆龄夫人需要一批烟台产钟表送给国际友人,以宣传我解放区工业产品,嘱咐烟台市委要郑重其事办理。此事使市领导对解放区工业生产的意义产生了新的认识:关内的解放区就这么一座较大的沿海城市,它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对外口岸。它的兴旺与否,势必影响到对外观瞻。如工商业萎靡不振,业内人士和资金大量外逃,对国内外都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市委确定,城市建设必须结合城市特点,引导劳资双方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通过各阶层的共同努力来完成旧城改造的历史任务。
政府关于劳资合作的政策迅速出台,明确指出,资方要通过适当增资改善待遇、奖励模范,借以提高工人的劳动热情,同时又要使厂方有利可图。同时,实行双方订立劳动计划政策,无论公营私营,均应彼此合作,以完成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共同任务。烟台市对形势的分析及发展工商业的政策,尽管曾受到来自党内的错误指责,但与1945年4月24日在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所阐明的政治纲领相吻合。这期间,《烟台日报》对实践劳资互利合作的成效和及时调整偏差的举措进行了大量报道。从中可以看出,在现行政策指导下,资方顾虑渐消,以响应政府号召为荣;有的单位由于工人主动降低工资标准、积极生产,也推动资方努力经营,促进了全市工商业的发展。1946年底,市区商号比解放初期增加了377家。其中,铁工业在敌伪统治时期有35家,而开工者仅有23家,且多是半开半歇。解放后的一年中,35家全部开工,又新增了19家。1947年春,仅铁匠炉便增加了57盘,全市开炉225处。政府还通过银行贷款、工商局放料加工、电灯公司降低电价等措施推动纺织业生产,使纺织业户猛增27家。由私人经营的同顺烟厂,经扶助后,恢复生产7个月盈利600余万元(北海币)。与此同时,合作经济也突飞猛进,新成立生产、运输、渔业、木瓦等行业合作社51家,社员达1800多人。在新政策的鼓舞下,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一批劳动模范。
在烟台解放之初,为迅速摧毁一切伪组织,建立由人民自行选举的各级政权,特将市区重新组划为113个村,每村设立村公所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在城市运用村政权组织形式虽然有缺点,但事实证明,在建设与保卫烟台的一年零十个月中,村政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正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各种革命组织普遍建立,人民觉悟得到提高。然而,在日趋丰富的城市工作实践中,人们也渐渐感到这级组织的缺点与不足。为使政府工作更能深入民心、体现民意,减少领导层次已是势在必行。
市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于1947年6月17日召开各局与有关部门参加的扩大会议,进行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目前的工作基础上,为适应城市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方式特点,必须减少领导层次,更便捷地了解民意。因此,市政府决定取消村制,改为街闾制;区一级充实人员,明确其职责与工作范围,市一级扩大各局,并增添一些部门,以便更直接地为市民解决实际问题。
这次转变的具体决定是:一、取消村,改为街闾。街下为闾,闾下为户,每街以20闾、每闾以20户为原则。街是行政区划,不是一级政权,具体任务为传达政府法令与反映人民情况。街设街长,为义务职级,如家庭生活困难而又因公妨碍生产时,可呈请政府予以补助。另外,全市仍保留通伸、西南、上夼、大海阳四个村,因为这四个村是农村性质的自然村,故而现有的组织形式不变。二、区现有的组织形式与区划不变,目前仍为一级政权,其任务为传达与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和反映人民的意见与要求、调解所辖区内的人民纠纷与拥优抚恤等。各区公安分局在行政上仍受区公所领导,具体任务为维持所辖区内治安,包括登记户籍、检查户口、维持交通、开通行证及检查卫生等事宜。三、市政府各局根据实际情况酌添人员,但必须坚持精简原则,因事设人。为了更好地扶植发展工商业,在实业局内添设工商事务所,专司商号之报开报歇、登记商标、检查商品等工作,并设立群众生产推进社,以组织、推动、扶持群众生产。在税收方面,为了节省人力、简便手续,每两区设征收处一所,全市共三处,由财政局领导,以统一与分区进行各种征收事宜。另外添设海港检疫所一处,由卫生局领导,负责检查与防止病疫之发生与传染。
市政府废村设街的决定,即使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也是与时俱进的体现。如果说将农村政权体制嫁接入城市是形势紧迫急需,此一变化则是民主政府城市观念提升、管理举措卓有成效、社会秩序逐渐规范的结果,是将解放区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正轨的创举。从当时的形势看,反动派正在调集大军进犯山东解放区,局势严峻,政府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在没有成熟经验可供借鉴的条件下,依靠自身短期内实践体验出台更新政权体制措施,其智慧、胆略和体恤民情的行为,都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不是一种组织形式转换,而是取消村级政权组织,加强市、区级政权领导,目的是更迅速、更准确地将各种政策及措施贯彻到群众中去。因此,村公所的取消与市、区政府工作作风更深入实际的转变,相辅而行、密切结合,有利于调查研究各阶层的民众心声。这对于满足于一纸通令下达区、村,坐待汇报成果的官僚主义作风,是一个有力制约。
为稳妥实施废村设街工作,市政府连续召开会议,说明村组织机构转变的意义、怎样转变以及转变后大家的出路和应有的态度。各村干部认识到自己过去和今后的作用,平静地接受了工作变化,纷纷表示今后要以实际行动继续为革命贡献力量。
1947年初夏,胶东开展土改复查运动,目的是从经济上彻底消灭封建剥削,从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消灭赤贫,将各级干部多占的群众斗争果实退还给农民,真正做到“土地回老家,房子大搬家,劳苦农民坐天下”。然而,随着运动的深入,有些县、区、乡的农民,在当地干部的带领下涌进烟台市区,要分农村复查对象在城市的工商业及房产,称这些资财与封建剥削有关。入城农民理直气壮,工商业主惊慌失措,一时间流言蜚语满天飞,社会秩序骤然紧张。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情况,烟台市委感到进退维谷:若支持农民行动,必然破坏城市经济;若反对,则会触怒农民,兼有对抗运动之嫌。市委遂报告上级请示如何处置。由于领导不是忙于战事就是分头下去抓复查,始终没有正式答复;偶尔以个人名义谈点想法,则是土改复查压倒一切,城市也不例外,应大力支持,配合周围农村。为迅速稳定局势,市里成立了专门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这个问题。工作人员汇集各方意见,分析研究后向农民作出这样的解释:凡是一般的农村地主、富农发展为城市资本家,或城市资本家在农村买下土地成为地主、富农者,农民有权收回他在农村的土地和生产工具,但不变动其在城市的工厂、商店、作坊;对在农村有严重恶霸行为、为广大农民所痛恨者,则另行处理。因为复查的目的是彻底割掉农村封建剥削的尾巴,民族工商业属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现阶段需要发展,削弱它会导致大量工人失业,市民也会有意见。
这些尊重客观实际的解释,并没有取得上级领导层的一致认同。个别领导在耳闻烟台市“不愿配合农村土改”的反映后,认为市委执行政策有问题,甚至有人提出,烟台市有外国人的别墅,其花园占地也不少,为什么不可以分给农村农民?资本家的房产、工商业为什么不可以分给农民?别的地区不是提出了在城市里追封建、挤封建、挖封建根子吗?
对“割封建尾巴”的不同理解,令烟台市委感到压力很大。大量社会调查证实,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城市工商业绝大部分与农村封建剥削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地主把从农民身上剥削来的资财投入城市工商业经营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在市内,即使是一家小店,从掌柜到小伙计,虽然都生活在城区,但也常在乡村保有一部分地产,作辅助或倒店后一家生活的保证。如果复查中顺此关系进城分工商业、分房产,城市的现有经济必遭破坏。从理论上讲,土改属于民主革命阶段的反封建运动,改革工商业所有制则进入消灭资本主义剥削范畴,这是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任务。作为市民主体的工人,现实要求是大力发展工商业、扩大就业、合理解决工资与剥削问题。如果工商业及有关房产被分,必然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影响工农联盟。
基于对市委复查政策的认识与把握,进城农民逐步理解不能瓜分工商业的道理。工商业者也初步认识到,此时城乡矛盾的焦点产生于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租给佃农的土地与封建剥削相关联,通过土改将它分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能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农业丰收了,市场自然活跃,工商业也会从中获利。眼光放远了,抵触情绪相应减弱。
有关这类事例,这一时期的《烟台日报》作了大量报道,如醴泉公司董事长、商业银行常务董事、水产公司监察金贡三先生,系城市工商业家兼农村封建地主,在市郊芝水区有260亩地、140多间房子。土改时,他交还给群众200亩地、40间房子。复查时,群众认为他在农村的封建剥削残余仍然很大,便派代表来烟台找他回去清算。双方一起到市政府要求处理。政府认为,在农村的封建部分应完全改革,但城市工商业部分不仅不应牵动,而且应当很好地发展。经过调解,双方同意金贡三先生留烟台不动,以书面形式郑重向群众承认封建剥削的错误,明确土地交由农民处理的态度。金贡三应诺当即手写书函,由农民代表带回。他事后表示,对政府的处理结果满意,尤其是没有大罪过者,可以不回去清算,而且城市工商部分不仅不受影响还得到鼓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