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易明医药66亿元易主一字涨停 实控人将变更为姚劲波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讯 易明医药(002826.SZ)今日复牌,开盘后一字涨停,截至发稿报13.40元,涨幅10.02%,总市值25.55亿元。
昨日晚间,易明医药发布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明医药,证券代码:002826)自2025年6月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昨日晚间,易明医药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5月31日,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福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北京福好拟协议收购高帆持有的43,855,883股易明医药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福好将持有上市公司43,855,8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3.0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高帆变更为北京福好,实际控制人将由高帆变更为姚劲波。
公告显示,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3,855,883股流通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份(190,677,750股)的23.00%(“标的股份”),按照15.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总转让价款为662,223,833元(“股份转让价款”)。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系以目标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所有相关附注和附表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行业表现、未来发展前景等综合因素,经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导致对股份转让价款减损的事项且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股份转让价款相应调整。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即作为目标公司股东,享有中国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作为持有标的股份的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目标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载明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55,542,076.29元,目标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目标公司全部股东依法享有,若受让方已经依据《股份转让协议》成为目标公司合法股东,则受让方依法按照持股比例享有上述目标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鉴于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故《股份转让协议》2.3条约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除外。
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如目标公司进行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行为,则标的股份因前述事项产生的孳息/衍生的股份、权益应当随同标的股份一并进行转让,由受让方享有,《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的数量相应调整(受让方自己选择不进行调整的除外),但股份转让价款不做调整;如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向转让方就标的股份分配或宣布分配利润事项,该部分利润归受让方享有,为便于操作,受让方有权在应付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中予以抵扣,但该等抵扣不应影响股份转让价款全额计作转让方的应纳税所得额。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计划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人民币18,691,395元(以下简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由转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易明医药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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