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的区别时间不足两个月!年报操作指南来了赶紧查收填报起来!

黑料 admin 2025-06-22 19:27 5 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逾期报送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尚未报送2023年度以及以前年度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先补报未报年度的年报后,再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

  自2025年1月1日起,经营主体“多报合一”填报内容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税务部门企业资产状况相关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可分配盈余有关事项等信息。至此,成都市经营主体年报“多报合一”累计覆盖8个部门,相关事项分别是市场监管年报事项、社保事项、医保事项、统计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税务部门事项、农业农村部门事项。

  第二步: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之前请仔细阅读系统中的“2024年经营主体年报须知”,如在年报中遇到问题可以点击“经营主体年报业务咨询电话”查看部门联系方式,因年报为“多报合一”多部门联合指导,如有不同的问题还需要咨询具体部门。

  企业可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或者“工商联络员登录”,此处以“工商联络员登录”登录为例,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第六步:公示成功可以年度报告填写界面,底部“年度报告管理”可以看到每年年度报告的状态栏,后面显示“已公示”就代表当年度年报完成公示。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端后,根据营业执照登记机关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进行年度报告填写。

  关注“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金客服】,然后点击【年报填写】,即可年报。

  选择报送年度后,公示系统将“报告年度”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自动带入相关栏目。

  1.企业通信地址。是指可以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详细地址。该地址为填报年报时企业当前的通信地址,与“注册地址”可以不一致。

  3.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指企业实际经营的1-3项主要业务活动或者主要产品名称,并以符号“/”作为分隔符。新成立的企业,填写计划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也可以参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第1项到第3项。

  4.企业经营状态。新成立的企业选填“开业”,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企业即将被收购已停止经营,选填“歇业”。合并分立期间的企业,如已停止经营,选填“歇业”。已停止经营,并在登记机关进行“歇业”备案的企业,选填“歇业”。

  5.企业控股情况(统计部门事项)。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6.从业人数(统计部门事项)。为报告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在“企业基本信息”的“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事项中选择【是】后,该事项显示为可填写状态。点击【添加】按钮,选择“网站或网店类型”,填写“网站或网店名称”及“网站或网店网址”信息。

  1.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与报告年度12月31日前,记载于公司章程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2.认缴出资额。指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公司股东(发起人)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数额。每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的认缴金额合计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

  3.认缴出资时间。指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股东(发起人)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间。2024年7月1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时间不得超过2032年7月1日。

  4.实缴出资额。指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实缴额的累计数额。每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

  (3)公司章程约定的认缴期限已届满,股东仍未实缴或者仅部分实缴其认缴的出资金额的,按照报告年度12月31日止股东认缴及实缴情况如实填写并公示。

  (4)出资信息中涉及金额的项目,单位默认为万元,系统默认最多保留小数点后6为,填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小数点后0-6位。

  在“企业基本信息”中“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事项中选择【是】后,该事项显示为可填写状态。

  对外投资信息仅指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根据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截止年报年度12月31日)中的长期投资明细填写。企业名称按其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准确填写,不应填写简称、别称或曾用名。

  注意事项:除记在长期投资会计科目中的股票外,企业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不需要填写在对外投资栏目中。

  1.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总和,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

  2.所有者权益合计。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3.负债总额。企业因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负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5.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

  6.利润总额。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按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利润表”所披露的“利润总额”科目发生额填写,亏损用“-”表示。

  7.净利润。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按当年财务会计报告中“利润表”所披露的“净利润”科目发生额填写,亏损用“-”表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在“企业基本信息”中“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事项中选择【是】后,该事项显示为可填写状态。股份有限公司不填写该信息。

  股权变更信息为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每一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1.股权变更日期。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通常情况下,协议以各方签署日期作为生效日期。协议中对生效日期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方可生效的,以批准之日为生效日期。

  2.股权变更比例。对原股东,变更前的股权比例是指变更前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原注册资本的百分比;变更后的股权比例是指变更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对新股东,变更后的股权比例是指变更后新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年度报告里的股权变更信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否发生股权变更,均无需填写。

  (3)公司原股东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的,新股东认缴信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填写,新股东的实缴信息按照原股东的实缴情况填写。

  (4)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的,股权转让比例:原股东出让后的比例填写“0”,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写“0”。

  (5)原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的,原股东转让前的比例按原有约定比例填写,转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受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如企业报送事项有此标签,则展示列表数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列表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和【添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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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企业报送事项有此标签,则展示列表数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列表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和【添加】操作。

  1.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数量,包括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由实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填报。没有上述使用登记设备的填“0”。

  2.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数量,包括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没有上述使用登记设备的填“0”。

  如企业报送事项有此标签,则展示列表数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列表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和【添加】操作。

  企业年报中的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参保人数”是指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与“从业人数”概念不同。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报告期末当期实际申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总数(不含离退休人员)。

  6.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总额。

  8.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9.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1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不包括补缴往年欠费和跨年度的预缴金额。

  11.参加失业保险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不包括补缴往年欠费和跨年度的预缴金额。

  1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13.参加工伤保险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总额,不包括补缴往年欠费和跨年度的预缴金额。

  14.参加生育保险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15.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海关管理企业名单由海关部门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名单在公示系统加挂相关年报事项。企业填报的“经营补充信息”和“自律信息”为所报告年度的信息,其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

  2. 特殊贸易区域。根据企业所属区域如实选择填写。如备案地址没有发生变更,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参考海关备案信息中“统计经济区域”项目填写。

  3. 经济区划:根据企业所属区域如实选择填写。如备案地址没有发生变更,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参考海关备案信息中“经济区划”项目填写。

  3.是否为功能性机构。是指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和其他功能性机构,以及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地区总部。

  4.是否为研发中心。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是指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其中,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以企业方式设立的研发中心;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形式设立的研发中心,请分别填写分公司或内设部门研发中心的数量,至少为1,单位:个。

  5.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和有关省市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6.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

  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为准。

  8.外籍职工。指报告年度年末在企业(机构)工作并由企业(机构)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台、港、澳人员。单位:人。

  10.本年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报告年度所属的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以上列入企业的工资性支出。

  11.境内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指截至报告年度年末企业(机构)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中国境内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单位:项。

  12.境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指截至报告年度年末企业(机构)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有关国家/地区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单位:项。

  如企业报送事项有此标签,则展示列表数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列表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和【添加】操作。

  1.资金来源地。根据境外投资者资金的实际来源国家/地区填写。投资者是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或创业投资企业等情况的,资金来源地请填写“中国”。

  2.世界500强企业参与投资情况。根据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者是否曾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实际情况填写。

  3.投资者最终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表决权或者其他类似权益最终直接或间接对企业(机构)实现控制的自然人、企业、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实际控制人是境外的,需追溯至境外上市公司、境外自然人、外国政府机构(含政府基金)或国际组织。

  11.利润总额。指企业(机构)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亏损用“-”表示。按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利润表”所披露的“利润总额”科目发生额填写。

  12.净利润。指企业(机构)在报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亏损用“-”表示。按当年财务会计报告中“利润表”所披露的“净利润”科目发生额填写。

  13.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净利润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部分,按外方股东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乘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

  16.外方股东利润转投资。指报告年度外方股东利润转投资金额,包括转增本企业(机构)注册资本和转投其他企业(机构)注册资本。

  1.本年外方股东贷款借款。报告年度内,投资总额内外国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向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提供的期限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本金和针对外国股东贷款所获得的利息,包括债券和信贷。

  2.本年外方股东贷款还款。报告年度内,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对外国投资者偿还的期限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债券和信贷。

  3.对境外投资者的债务合计。截至报告年度年末,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对境外投资者承担的债务,包括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其他债务。

  4.对境外投资者的存款合计。当境外投资者为存款类金融机构时,截至报告年度年末,企业(机构)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存储在境外投资者处的资金。

  5.对境外投资者的债权合计。截至报告年度年末,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对境外投资者享有的债权,包括债券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债券。不是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净值。

  “是否享受国家规定的紧扣设备减免税”事项选择【是】的,还需填报“项目性质及适用产业政策条目”信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事项选择【是】后,点击“添加产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负债总额、流动负债、应付外方股利、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2.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外方股东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7.其他(归属于外放股东的权益)。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所有者权益中其他计算所得。

  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其中,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大型企业在年度报告中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该事项属于不公示事项。

  注意事项:大型企业年报还需报送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填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如企业履行支付义务,6月30日后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

  企业在【企业自我承诺】事项中下载《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告知书》并打印,加盖企业法人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上传完成相关信息信用承诺。

  (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二)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