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召开“鲁医健康说”东营卫生健康系列新闻发布会(碘缺乏病防治专场)2025年5月17日
,邀请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控局副局长张凌燕;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惠萍;市企业人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李文锋;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有祥;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甲状腺外科主任医师卜庆敖,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5月15日是全国第32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主题是“持续科学补碘,推动健康发展”。在这个重要宣传日来临之际,很高兴能向大家介绍我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相关情况。
碘,作为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我们的身体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参与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影响着人体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更对大脑的发育和神经系统的功能有着深远影响。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不仅仅表现为甲状腺肿大,更严重的是,它会对胎儿和婴幼儿的智力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影响孩子的一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碘缺乏病防治是关系全民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我市外环境碘含量不足,历史上曾是碘缺乏病重灾区,甲状腺肿大等疾病严重威胁群众健康。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继续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控策略,开展地方病防治三年巩固提升行动,全市地方病防治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全市无急性和亚急性克汀病患发生,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低于5%,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碘缺乏病消除率达100%。一是防治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队伍建设等落实到位。二是部门协调配合更加有力。卫健与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卫健全面落实全民碘营养监测,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食盐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提高食盐质量。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联合工信、水利、市场监管等8部门开展“铁拳”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抽检食盐222批次,全部合格。三是防治服务体系持续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碘缺乏病监测网络,对居民户盐碘、饮用水水碘和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为摸清全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碘状况,2024年对全市5个县区40个街道、1833个行政村(居)居民饮用水碘含量检测,水碘中位数10.51μg/L,其中最大值22.27μg/L,均低于40μg/L标准,我市所有行政村(居)划定为碘缺乏地区。我市全覆盖开展孕妇碘营养干预项目,对孕产妇进行一封公开信、一次宣传片、发一次加碘盐、一次尿碘检测、一次甲状腺功能检测、一个健康教育处方“六个一”的精准干预,防治效果显著,2024年地方病监测核心指标达标率100%。2024年顺利完成8-10岁儿童和孕妇尿碘含量、儿童及孕妇家中已拆封食用盐样品碘含量和8-10岁儿童的甲状腺容积抽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64.41μg/L,甲状腺肿大率为1.25%,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75.00μg/L,碘营养状况均处于适宜范围,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持续改善。四是健康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提升。通过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系列宣传活动、健康科普讲座、现场义诊、碘盐鉴别教学、健康礼包发放、新媒体平台传播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科学补碘理念,公众健康素养显著提升。成功举办全市地方病防治技能竞赛,提升队伍专业素质。
虽然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标准,但地方病防治工作远未结束,一旦防治措施弱化或撤除,疾病将卷土重来,必须长期巩固和维持防治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巩固提高。今年是地方病防治三年巩固提升行动收官之年,贯彻落实《全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紧紧围绕行动方案的六大重点任务,持续保障好碘缺乏病防治经费投入,保持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推动防治工作向规范化、精准化发展,坚决防止出现病情反弹。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突出联防联控。联防联控是控制和消除重大疾病行之有效的经验。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市开展对病情的持续监测,纵向上,卫生健康、工信等部门在系统内定期开展数据的收集、分析;横向上,进一步强化部门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在预防上持续强化碘盐普及,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食盐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确保碘盐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能力,突出早期预警。依托山东省疾控信息化平台,推动地方病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加强8-10岁儿童、孕妇、乳母等重点人群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控措施。继续做好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管理,重点完成孕妇碘营养干预项目,争取联合妇幼将孕妇和新生儿尿碘检测纳入产前体检和新生儿体检项目内,做好我市孕妇哺乳期妇女碘营养状况评价,研判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做到精准防控。
四是加强健康教育,突出精准宣传。以“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契机,围绕宣传主题,创新构建“线上+线下”全媒体宣传矩阵,深入商超、学校、集市、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日系列活动,科普宣传活动。在商超零售点设置标识牌进行精准宣传,提醒居民购买食用加碘食盐。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地方病防治”模式,以孕妈妈课堂为切口,协同推进孕妇碘营养精准干预,增强宣传实效,确保孕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率达95%以上,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碘缺乏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防治碘缺乏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继续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共同为保护群众健康,建设健康东营、幸福东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们了解到,去年公开发布了山东省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名单,请问我市碘缺乏和水源性高碘地区是如何划定的,分布情况如何?人群碘缺乏危害消除后还需继续吃碘盐吗?
碘缺乏地区是指,在自然环境中,未采取补碘措施的情况下,通过饮水和食物摄入的碘,不能满足人体正常碘需要量,造成人群碘营养缺乏的地区。水源性高碘地区是指,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人体长期通过饮水摄入过量碘,但还不足以引起高碘甲状腺肿等疾病流行的地区。
2024年,全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进行了居民饮用水水碘含量检测,按照上述标准,完成了新一轮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划定,并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市所有行政村(居)划定为碘缺乏地区。人群碘缺乏危害消除后仍需继续吃碘盐。因为碘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体内不能生成,且在停止摄入的情况下,体内储备的碘仅够维持2 - 3个月。如果不能长期、持续地坚持补碘,碘缺乏病就可能卷土重来,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长期食用碘盐。下一步,我们将动态监测居民饮用水水碘含量变化,科学精准做好碘缺乏地区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是加强资质管理与动态监督。严格依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省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名单,对东营市行政辖区内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企业是否符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要求,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如未按规定要求保存生产销售记录、或保存采购销售记录以及超出许可规定范围销售食盐等情况,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给予相应处罚,确保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深化部门协作。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将未取得许可进行食盐生产、制售假盐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实现全市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宣传全覆盖。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宣贯《食盐专营办法》等文件,讲政策、讲法规、讲案例,指导企业规范碘盐供应,切实提高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是提升保障供应和储备管理水平。要求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都能足量提供优质加碘或非加碘食盐,保障市场需求。同时,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提高政府对食盐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我们开展了市级食盐储备。目前,市级食盐储备规模达1050吨,加碘和非加碘食盐储量各占储备总量的一半。同时压紧压实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社会储备责任,指导企业落实社会储备任务。通过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储备一系列工作,不断提升暂时内的食盐储备应急保障能力。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近年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保障食盐质量安全。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食盐生产监管。严格生产源头质量控制,对我市1家食盐生产企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场所环境、设施设备、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督促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盐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生产销售全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规范食盐包装标签,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严防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二是着力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调味品批发经营业户、餐饮单位为重点,严查食盐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到位,进货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合理制定专项抽检计划,全面开展食盐抽检工作,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置。2024年以来,全市共组织食盐抽检222批次,合格率达100%。
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对食盐经营业户、集中用餐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将工业盐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用盐、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用盐安全。
近年来,人群甲状腺结节尤其是甲状腺癌发病呈上升趋势,国内外学者专家分析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甲状腺癌发生与遗传、电离辐射、环境、饮食、生活方式包括精神压力等多种因素改变有关;另一方面,咱们大众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体检率明显上升,特别是高分辨率超声诊断技术及人工智能诊断技术在健康查体中的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甲状腺癌的早期诊断率。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食盐加碘与甲状腺癌高发的现象有关联。全球多数国家,如日韩美,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增加、下降或稳定,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增加。
一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甲状腺自主功能亢进患者,对碘的生物利用能力较正常人明显增高,合成和分泌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如果再给予富碘食物,功能亢进的甲状腺将合成更多的甲状腺激素。因此,应当严格限制碘的摄入,忌用富碘食物和药物。
二是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碘缺乏地区的甲减往往是碘缺乏导致的,确定是否缺碘导致,可以化验一下尿碘就可明确,对于缺碘所致甲减,食用加碘食盐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碘过量所致甲减程度较轻,常见于亚临床甲减,需查找碘过量原因,限制碘的摄入。甲状腺全部切除或各种原因所致甲减患者,摄碘和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器官已不存在或功能丧失,因此食用加碘食盐或未加碘食盐对甲状腺均无明显影响,但应该考虑到家庭成员的碘摄入,决定家庭是否食用碘盐。甲状腺部分切除的患者,可以正常食用碘饮食,包括食用加碘食盐。
三是自身免疫甲状腺炎患者。桥本甲状腺炎,查体时经常看到超声提示甲状腺回声不均匀、报告化验报告提示甲状腺抗体升高等,但化验甲状腺功能可以是正常、亢进或减退。建议此类患者根据甲状腺功能化验单来决定碘的摄入。
四是甲状腺结节患者。多数甲状腺结节病因不清。碘摄入量过多或不足都能使结节的患病率升高,建议还是要适碘饮食。当然如果甲状腺结节是有自主功能,医学上称高功能腺瘤,临床表现为甲亢,要限制碘的摄入,并且建议手术。甲状腺癌患者可以正常碘饮食,如果手术需要进行放射性碘治疗,治疗前需要低碘饮食。
甲状腺疾病复杂多样,每种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不同。建议患者及时就医,遵循专科医生建议,避免踏入误区。